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失致伤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过失致伤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过失问题导致伤害的情况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但是在有关环节的处理上需要注意有关的构成,保障自己的事情处理 不会有着太多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此类问题的解决难度是不大的,但是如果自己在有关的程序上的准备不足就会导致利益的直接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房屋转移行为,房产继承之后就需要办理转让过户,过户之后才会成为自己的房子,继承法对于房产继承的程序是有明确的规......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该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怎么处罚
      不管是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还是无证驾驶机动车,其实这两种行为在我国都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在单独有其中一种情况的时候,可能大部分人还知道会如何......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司机酒后驾车并被测出醉驾,不仅涉及到违法,还会涉及到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当事......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


·2023中秋遇上国庆应该怎么样发工资
      2020中秋遇上国庆加班应该是4天班,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


·房款被中介挪用了怎么办
      可以沟通解决,要求中介方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如果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


·非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什么?
      非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故意伤害他人的,如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就会构成侵权责任,是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相关法......


·节假日没有加班是否需支付工资?
      节假日没有加班是否需支付工资?1、节假日没有加班需要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