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之后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之后多长时间下判决书?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之后一般6个月可以审理完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民事诉讼的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其实,某种程度上庭审的过程要比最终庭审的判决更加重要,可很多原被告都迫切的希望,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后最好马上就能出判决书。实际上,民事法院在审理完结之后也很有可能不当庭下达判决书,判决结果是可以择期宣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法违约案底会留下吗?
      民法典违约案底会留下吗?不会,这种只是民事责任,不会有刑事责任的案底。但可能影响诚信记录。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


·近亲结婚怎么判断 有哪些危害
      一、近亲结婚怎么判断?(一)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


·结案后多久能拿到钱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还要取决于对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法院的执行情况而定,如果对拒不执行判决书的决议的,则是可以申请......


·营业执照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最少是多少一个自然人可
      营业执照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最少是多少一个自然人可投资成立1个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元。这5万元既可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


·骨折工伤可以赔多少钱?
      在一些生产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发生工伤后,应该由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


·个人合法受法律保护借条的格式是什么?
      个人合法受法律保护借条的格式是什么?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是什么意思?
      法律顾问是什么意思?一、法律顾问是什么意思?法律顾问,是指解答法律询问,提供法律帮助的专门人员。如受当事人聘请,为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遗弃罪怎么报案呢?
      遗弃罪怎么报案呢?一、遗弃罪属于公诉还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毁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