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销售商标侵权商品通过工作人员移交给法院,《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例如销售明知是盗版的文字作品、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巨大。二、处理方式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所看到的一些驰名商标的话,都是我们进行购买一些商品的判断标准,所以有些人利用这些驰名商标来导致公众的混淆意图,使他们购买自己的商品,所以这就是一种侵权方面的行为,必须要严厉的来进行责任的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法法条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法法条的内容有哪些一、债权法法条债只约束债权人与债务人,而与合同之外的其他第三人无涉,其它第三人不会承担违约责任。债的合同相对性的表现:......


·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找谁
      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找谁?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可不可以主动起诉小贷公司
      可以,如果涉嫌非法贷款,可以起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


·代驾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代驾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自从刑法修正案把酒驾入刑之后,人们在喝酒之后就不会在开车了,这就促使了代驾行业的兴起。代驾是一种解决饮酒开车的很好......


·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设立的取保候审制度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担保金后就不需要再被限制人身自由了。但是有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内出现法定情形,也......


·涉嫌故意伤害私了有案底吗
      涉嫌故意伤害私了有案底吗一、涉嫌故意伤害私了有案底吗?故意伤害私了是没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


·醉驾被吊销驾照还能恢复吗?
      醉驾被吊销驾照还能恢复吗?必须满五年才可以重新包括驾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创业企业融资时如何估值
      创业企业融资时如何估值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是就业市场和就业前景十分不被看好,因此,国家也大力鼓动年轻人进行创业,制订了很多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了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检察院司法鉴定机构做哪些鉴定?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有争议的证据,往往都要由检察院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那么,知道检察院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都对哪些事项进行鉴定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