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补充侦查的情形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补充侦查的情形和适用条件是什么?证据不足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于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二、具体情况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171条第四款)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三条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对于补充侦查的相关情况认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补充侦查的认定情况,必须根据犯罪事实的具体调查取证情况来进行认定,在符合补充侦查的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适用,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定继承人顺序该怎么确定?
      一般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涉及到一个继承顺序的问题。此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区分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实......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医疗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此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医疗费的赔偿,毕竟对人身有所损害,也就合情合理的需要对伤者治疗方面的费......


·没合同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一、没合同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没合同工伤应该怎么处理一、没合同工伤应该怎么处理?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


·检察院批捕拿到谅解书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一、检察院批捕拿到谅解书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一般不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


·养老保险交够15年就可以不交了吗
      养老保险交够15年就可以不交了吗企业在职职工,如果说自己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不想交了是不可以的。因为作为企业在职职工,你只要......


·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什么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什么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洛阳高新区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洛阳高新区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洛阳高新区征地补偿规定是确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征收高新区集体土地4.1625公顷,全部为建......


·车祸的轻微伤赔偿多少钱?
      车祸的轻微伤赔偿多少钱?这个没有具体标准,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刑讯逼供如何认定?
      刑讯逼供如何认定?一、刑讯逼供如何认定?刑讯逼供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很多资源型城市,都存在大量棚户区,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环境很差。国家为了改善其居住环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