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

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
  
  一、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
  
  不合法,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业主大会选举出来的业主。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的任期,应当交由业主大会决定。在我国目前业主自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似乎更应当设定较短的任期,使得更多的业主有机会参与物业管理实践,提高其自治水平和能力。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对于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的相关情况,是属于民间的自发组织,但并不属于行政组织,所以是没有执法权的,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对制定的公约来进行处理,如果违反了公约的情况下,则需要追究相关责任,并可以诉讼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未遂划分为哪几种类型
      犯罪未遂划分为哪几种类型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包括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包括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


·公司合作意向性合同怎么写
      公司合作意向性合同怎么写甲方: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满足日益......


·一方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
      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


·一、杭州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多少钱?
      一、杭州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多少钱?杭州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数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有几种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看守所被拘留30天合法吗?
      看守所被拘留30天合法吗?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


·行政诉讼行政征收合同纠纷如何确认被告?
      在我国建立了很多法律法规,其中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建设主要部门要对全国的城市拆迁的工作进行监督,也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涉嫌违法被刑事拘留后会放人吗?
      涉嫌违法被刑事拘留后会放人吗?涉嫌违法被刑事拘留后可能会放人,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


·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
      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一、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的份额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兄弟姐妹不是第一继承人。《民法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