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伪造合同抬高诉讼标的起诉是否可以?

伪造合同抬高诉讼标的起诉是否可以?伪造合同抬高诉讼标的起诉是可以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二、因素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当代社会诉讼标的额度的大小是决定着相关的诉讼费用的收拉,还有就是一些当事人的权益,比如说有一些通过伪造合同从而提高诉讼标的的这样一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到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了,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相关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现在公司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当然不论是什么样的公司,都存在着一定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在一个公......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上市,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企业的终极目标。上市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都是息息相关的。在实际生活当......


·拉横幅维权是否违法
      拉横幅如果扰乱共同交通正常秩序、公共场所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则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的涉嫌刑......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30到40工作日,需要准备齐全的资料和证明,资料不全会需要更长的时......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我们国家为了您更多的利益,在政府的有关部门已经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对一些位置不是很好的企业下达了拆迁的通知了。而......


·侵犯他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犯他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


·试用期可以被随时辞退么
      试用期可以被随时辞退么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


·什么情况下网络诈骗被判刑?
      什么情况下网络诈骗被判刑?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的一种,对于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可以在诈骗罪中找到依据。但是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在法律规......


·林政罚没款的依据有哪些?
      林政罚没款的依据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


·醉驾不吹气可以看成是违法行为吗?
      醉驾不吹气可以看成是违法行为吗? 对于醉驾不配合吹气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妨碍公安机关履行工作职责的,涉嫌妨碍公务刑事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