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怀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还是以汽车驾驶员为例,某驾驶员已经知道自己驾驶的汽车制动不灵,需要修理,但由于急于出车跑业务,并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出不了事,结果遇到紧急情况,将人撞死。作为驾驶人员,汽车制动不灵,可能会造成事故,是应该预见到的,但该驾驶员自认为技术高超,怀着侥幸心理,结果造成危害,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应当注意到,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二、过失犯罪的性质是什么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过失犯罪分为了两种情况,而故意犯罪也是区分了两种,即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虽然大部分的故意犯罪并没有做严格的区分,但对于个别犯罪,还是明确规定了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或者间接故意构成。而像在故意杀人罪当中,直接故意也可,间接故意也成立本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速车祸处理流程是什么
      高速车祸处理流程是什么高速车祸处理流程是什么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近两年来高空坠物的现象越来越多,我们针对这一现象也变得十分的警惕,因为高空坠物这一问题自发生以来,归责就是......


·如何保释犯人,保释的程序是什么
      如何保释犯人,保释的程序是什么保释在我国其实是叫做取保候审的,可以暂时的让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羁押。申请保释也是有一定程序的,那么实践中该如何保......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一、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


·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日常经营和生产过程当中,合同的存在就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正常情况下,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应。没有什么......


·
      一,当事人离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


·员工试用期主动离职不给薪资合法吗
      员工试用期主动离职不给薪资合法吗不合法。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发放工资是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过失决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决水罪。当然,如果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对此,需要严格加以把握。另外,......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