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祸肺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车祸肺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车祸肺伤等到病人的病情稳定之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在当代社会鉴定机构所做出的一些鉴定结果的话,是可以作为法院进行判决的一些重要的依据的,所以对当事人来说,要想获得一些伤害方面的赔偿的话,有一份伤残等级鉴定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要在病情稳定之后去做这个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
      在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诉讼中,对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伤的受害人如何赔偿往往会令对方有所争议,这时候就需要法院对该赔偿方式进行裁决。如果受害人由于受......


·公司的内部培训违约金是否合法
      一,公司的内部培训违约金是否合法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法律......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


·税务行政复议和听证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知道为国家交税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义务,正常的交税可以让这个城市发展的更好更和谐,可是还是有些政府官员利用自已的权力向纳税人乱收费,......


·关于最新醉驾法院罚金是多少这个各地都不一样的
      关于最新醉驾法院罚金是多少这个各地都不一样的,有些二到三千,有些六七千,还有更高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能不能马上拿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能不能马上拿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能马上拿工资,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财务规定也领取合法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一、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是什么?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
      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一、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


·没有羁押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一、没有羁押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只要是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管是公安机关移送还是检察机关移送,也不论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都应该在一个月内作出......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土地是中国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内土地的资源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国家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是非常的严格,想要使用土地......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