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如何判刑?
  
  一、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的判刑规定是犯本罪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标准,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标准,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而关于妇女年龄的界定,并无相关司法解释加以确定,因此在刑事司法领域,都将妇女的年龄扩大解释为已满14周岁,司法实践中亦是如此。
  
  二、猥亵儿童罪对儿童的年龄界定
  
  我国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未满14周岁的男孩和女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而关于妇女年龄的界定,并无相关司法解释加以确定,因此在刑事司法领域,都将妇女的年龄扩大解释为已满14周岁,司法实践中亦是如此。
  
  猥亵儿童罪的社会危害性毕竟不能和强奸罪相提并论,所以在量刑方面自然也就要比强奸罪的处罚轻得多。在认定本罪过程中,除了查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而实施猥亵,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这个罪名已经被强制猥亵、侮辱罪取代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当代社会对于儿童的权益保护力度非常之重大,当然,儿童的一些心理还不是特别的成熟,所以对于很多的事项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有人进行猥亵的话,他们甚至可能不会维护自己的权力,所以此时法律当中规定了猥亵儿童罪,就是为了威慑犯罪分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被撞死是怎样量刑的
      交通事故被撞死是怎样量刑的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


·欠十万不还能判多少年
      欠十万不还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情况。单纯的欠款不还,没有偿还能力的,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嫌犯罪的,被起诉后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如果是因欠款被起诉后拒......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否可以同时索要?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否可以同时索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


·现在不少老年人也学会了使用微信,由于他们对微信的使用不大熟悉
      现在不少老年人也学会了使用微信,由于他们对微信的使用不大熟悉,上当受骗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人被骗后,到公安局报案,要求公安介入调查,可有时公......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对于房屋租赁合......


·两个人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了
      两个人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了,就会选择离婚。抚养权是对离婚一方给予的孩子监护权利,所以对父母来说都很重要。异地可以变更抚养公证么,我们......


·在我国高空坠物归谁管?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越来越迅速,很多高楼大厦林立在城市里。就这意味着同时会发生很多高空坠物的情况发生。高空坠物的归责比较复杂,很多人也不理解......


·民事诉讼保全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保全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有哪些特别规定?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有哪些特别规定?第六节 特别规定第五十一条 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本节有规定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其他有......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