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单位放长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放长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放长假可以等到上班之后再次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提前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因为对于劳动者这个方面来说的话,法律当中是保护他辞职的权利的,任何的劳动者可以自由的进行选择,但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自己要辞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二、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张“护身符”,在劳动关系相对灵活和复杂的今天更是如此。因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挂名挂靠、停薪留职、自动离岗……种种“新关系”会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感到发晕。在劳动关系的变更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禁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解除,企业要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A 何种情况解除、中止劳动关系“停薪留职”:单位没有岗位或者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停薪留职”期间可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放长假”:因单位原因放长假的职工,没有岗位或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放长假”期间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长期病号”:请长期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回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劳动者却是因为在工作方面并不是特别的顺利,所以想要离开这个工作岗位,换一个新的环境,这是法律当中所支持允许的,但是为了不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生产性的损失的话,需要提前的通知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
      对于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结婚是一条必经之路,而对于很多男性来说,给彩礼是这条路上跨不过去的砍。君不见,有多少因为彩礼不如意而分道扬镳的......


·安庆农村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安庆农村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一、安庆农村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安庆市目前的房屋征收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其中房票安置是产权......


·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如何区分抢夺罪与盗窃罪
      抢夺罪与盗窃罪同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他们之间固然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不过更多的却是不同之处。那么您知道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


·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工程建筑有许多道工序。每道工程都是很重要的。工程中用到的钢筋,相当于人体的经脉与肢干,其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是否能顺......


·离婚后退休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退休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到信访部门信访诉讼时效中断合法吗
      到信访部门信访诉讼时效中断合法吗通过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信访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民法通则》第139、140条关于诉讼时......


·酒驾在高速上逮了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姓名权包括肖像权吗
      姓名权包括肖像权吗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隶属于人格权,他们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人把这两者混淆,认为姓名权是包括了肖像权的。为了......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


·石城县城管局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
      城管部门与我们平时关系较为密切,免不了经常打交道,城管部门对于维护城市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也难免出现不当执法的行为。对此了解城管部门的政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