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是怎样的?

一、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是怎样的?事业单位对醉驾的处分是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职员只构成醉驾的话,一般不会开除。除了单位追究责任外,检察院也会经过审查后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应的量刑标准是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如果是公务员醉驾,则单位会直接开除公职,不予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是降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是指对违法违纪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内,比照原级别降低一个等级以上的处分制度。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适用于违反事业单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较重损失,不能继续担任现任职务、应当降低现有工作岗位等级和工资福利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醉驾后取保候审手续是怎样的?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综上所述,事业单位职工醉驾的话,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单位会也对其作出处分。由于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拘役,这样单位给职工处分措施包括撤职、降低岗位等级等。被降低岗位等级后,根据单位用人制度,在规定期限内是不能升职加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复制国外作品没有著作权,复制他人的作品是属于盗窃行为,将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复制外国影片出售,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许可,......


·危险废物承运人的义务
      承运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没有转移联单的,应当拒绝运输;(二)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


·办理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特殊事情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
      办理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特殊事情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出具住房证明,住房证明直接到当地的居委会给办理就可以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会结合当......


·无管辖权不批捕是正确的吗?
      一、无管辖权不批捕是正确的吗?无管辖权不批捕是正确合法的,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对不符合管辖规定的,应当建议侦查机关向......


·肇事逃逸对方借机勒索怎么办?
      肇事逃逸对方借机勒索怎么办?可以拒绝不合理要求,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起诉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交警一般会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一、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用......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


·辽宁省2023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


·2023立案后不批捕说明什么
      立案后不批捕说明什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


·拒绝笔迹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拒绝笔迹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拒绝笔迹鉴定,一般是笔迹不适合案件的进一步,或者对案件的发展没有帮助。二、被鉴定人拒不配合重新鉴定的原因1、客观因......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对于土地,当事人只有相应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土地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