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教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劳教监外执行有案底吗?有案底,监外执行只是一个执行的方式而已。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负责登记和管理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妥善管理犯罪人员信息。不按规定登记犯罪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或者违反规定泄露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哪些情况下会判处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三、监外执行怎么申请?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综上所述,现在一些被判刑的罪犯,经过申请可以获得监外执行的待遇,通过劳动教养来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监外执行的罪犯也会产生案底,由公安机关内部保存。如果影响其在监狱服刑的情形消失后,在刑期未满的情况下,还应当将罪犯收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


·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还是应该平均分割
      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还是应该平均分割,特殊情况在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直以来,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是非常大的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那些违法经营或者是存在着一些非法行为的公司企业所进行的,当然行政处罚也存在着不予行政处......


·在中国未成年人多大不是童工
      在中国未成年人多大不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的少年、......


·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什么?
      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什么?一、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什么?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生命和自由是人的一生中十分珍贵的东西。如果被告人符合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无可厚......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什么要求?一、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要求(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


·盗墓未遂判刑是怎么样的?
      盗墓未遂判刑是怎么样的?一、盗墓未遂判刑是怎么样的?这要看案件的情况才能进行决定;已经准备了工具,查看了地点,制造了条件,但是还没有具......


·逆向行驶闯红灯应该不会被拍到吗?
      逆向行驶闯红灯应该不会被拍到吗?在道路上开车可能会不小心变道成了逆向,有些人甚至很久没有发现开出去很远才知道走的路是不对的。这样子是很危险......


·夫妻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常常会有网友有疑问,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根据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那到底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哪些?
      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