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包括什么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包括什么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一般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做出是否批准证人出庭的决定。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损害国家利益、涉及身份关系和程序性等事项需要调查的,也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三、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当事人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主要包括: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四、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做伪证的,除对作伪证的证人证言不予采纳之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以何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有伪证罪,但该罪适用于在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行为,而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所以,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并没有规定明确的罪名,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衔接还有待完善。一般来说,只有那种无法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除此之外即使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其实也是可以出庭作证,只不过鉴于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可能效力上面并不是那么的强,还需要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从而形成了一个证据链之后,那么最终得到法院采信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遗嘱公证的机关有哪些
      办理遗嘱公证的机关有哪些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


·法院判的罚金没钱交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


·打架斗殴参与但是没动手的后果是什么?
      打架斗殴参与但是没动手的后果是什么虽然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是属于打架斗殴案例的高发群体,但是也有一部分的打架斗殴案例当中的参与者实际年龄和想法......


·最高法关于盗窃罪量刑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盗窃犯罪活动是老百姓接触比较多的刑事犯罪,有关盗窃罪的量刑,我国的刑法中有比较明确的说法,各个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订符合当地实......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几种?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几种?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减刑适用如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


·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
      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来威胁物品持有人交出财务并且将财务带走的行为,根据不同的特点分为不同的抢劫罪类型,其中按照地点进行分类,就可以分为......


·假离婚证买房会带来什么后果(1)、房屋买卖合同无
      假离婚证买房会带来什么后果(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2)、涉嫌犯罪。行为人无论基于......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在国家进行基础建设时,会征用到农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的。各个省市的相关补偿标准不同。湖......


·一方再婚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方再婚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一方再婚有了孩子,如担心孩子受到影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两种方式:通过与男方协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有吗
      虽说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比较明确、详细的规定,但由于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抚养费数额、探望权时间上面,也不好作......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细则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细则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