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撤销权消灭有哪几种情况

撤销权消灭有哪几种情况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该权利。以下有两种情形,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然而,如果撤销权人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不主张撤销合同,就会让合同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即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加快交易的发展;同时还可能使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判断是否准予撤销时,由于时间太长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但要注意的是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该当事人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本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但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因此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撤销权。当事人可以以两种方式放弃撤销权:第一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以明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是很典型的对权利的处分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明确表示可以是用口头的方法明确表示,也可以是用书面的方法明确表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撤销权的放弃。第二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放弃其具有的撤销权时,并不一定要向当事人明确表示,他也可以以自己的行为来放弃该撤销权。相关依据:根据《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二、撤销权消灭的法律后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造成的法律效果就是,该撤销权消灭,合同产生绝对的效力,该当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合同,而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构成违约。享有撤销权的一方,要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常就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后的一年内,就需要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否则的话会导致撤销权的消灭。而除此之外,享有的撤销权也是允许当事人自己明确表示放弃或者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由谁确定的?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由谁确定的?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由最高院确定的,去年年初出台的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


·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
      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一、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要多长时间
      1、驾驶人注册成为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用户后,本人名下机动车将由平台直接关联到驾驶人名下,不需要备案。2、如果是新换的号牌,要等一两天,网......


·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的内容是什么
      城镇职工在单位上班,发工资的时候会发现实际发的工资比签合同时候约定的金额要少。其实少的这一部分钱,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保险中需要个人......


·因为疫情还不上信用卡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
      因为疫情还不上信用卡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因为疫情还不上信用卡是不会影响个人征信的,如果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


·离婚房产转移后反悔可以吗?
      在实践中,夫妻的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这些问题。有些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其中一方已经同意将房产转移给对方。但在......


·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如何办理?
      如果我们手头有和开发商签署的购买期房合同,在我们面临资金短缺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期房抵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那么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办理期房抵押......


·偷税漏税的依据都有哪些行为?
      偷税漏税的依据都有哪些行为?一、偷税漏税的依据都有哪些行为偷税漏税罪的依据是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我们知道,农村的大部分耕地都是集体土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就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我们知道,国家给于集体土......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税目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税目是什么?注册资本的印花税税目是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即"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


·工厂临时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工厂临时工被辞退有补偿吗一、工厂临时工被辞退有补偿吗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