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两个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处理?

两个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一般来说,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只要是合理正当,并且确定对方没有抚养子女的资格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进行判决的。如果双方想要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签署合约来进行变更。但是如果对方无理进行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话,法院是不会进行支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含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当场开的吗?不一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案件情况,严重性、损失状况等作出评估,并出具的判定......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一、民事诉讼请求原则1、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3)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一、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用人单位因疫情延迟发工资可以吗?
      用人单位因疫情延迟发工资可以吗?因此次疫情造成工资延迟发放是可以的,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再起诉吗
      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


·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
      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说到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相信您都不陌生吧,两者的成立的条件是有所区别的,也是可以转化的。那么,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


·漫画人物侵犯肖像权吗?
      漫画人物侵犯肖像权吗一般是会的。对于用在非商业用途的漫画:对公众人物来说,你的漫画没有丑化和对该人名誉有影响,一般认为是无严重后果,侵权不成立.......


·侵犯肖像权的范畴是什么
      明星是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他们的肖像就可以获得很大的利益,一些商家直接用他们的肖像打广告却没有和他们达成协议,那么侵犯肖像权的范畴是什么?有损......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该义务是否是随着主义务一起产生的,主要区别如下: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