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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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制执行。
  
  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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