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通知由谁发出?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通知由谁发出?
由监狱管理局通知,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决定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认定必须基于犯罪分子的相关条件来执行,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才可以进行监外执行处理,如果存在违法的行为,则是不可以批准监外执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看守所讯问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社会中要遇到问题特别刑事案件的侵权行为要及时的向法院提起......
·被网络诈骗多少
被网络诈骗多少才能立案?现如今,互联网已经充斥了人们的生活,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遍,网络诈骗也使很多人“中招”。很多人遭遇网络诈骗后,都因为不......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所谓经营范围,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从原则上讲,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经企......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纠纷民事怎么解决?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纠纷民事怎么解决?一、解决村民委员会和征地政府之间因为征地补偿款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安置而引发的纠纷对于这一类纠纷的解决,即......
·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哪些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哪些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
·个人借条格式范文有什么需要注意?
个人借条格式范文有什么需要注意?近年来,我们身边借贷纠纷也有很多起,争议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对借款主体、出借主体及还款事实的认定,而产生争议的主因......
·职务侵占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划分罪与非罪的时候都是很关键的。毕竟如果证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话,那么一般是属于违法行为,此时的处罚就不会那么重。对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