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是否构成犯罪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将刑法第196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二、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有什么后果?1、将产生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欠信用卡不还,那么将产生高额的利息,除了高额的利息外,滞纳金也是一部分负担。滞纳金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2、损害个人信用,造成信用污点长期欠银行信用卡不还,会直接损害个人的信用。以后不管是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都很困难,即使可以申请贷款,贷款利率也会比其他人高。3、信用卡被停长期不还款,信用卡会被停止。严重的银行甚至会申请拍卖持卡人的其他固定资产。4、将承担法律责任信用卡欠钱不还超过3个月的属于“恶意透支”。透支金额5000元以上的、欠款超过3个月且银行催款3次以上未还的,会处以判刑或者刑事拘留的处罚。如果只是在持卡消费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逾期没还上的这种状况,随后又及时偿还了本金和利息,这肯定不构成犯罪,甚至能够在银行催收之后就主动偿还信用卡的都还有机会。可千万不要抱有这种恶意透支信用卡然后不还的想法,有这种想法就很容易滑入犯罪的深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


·合同工怀孕辞退有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行政许可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特征有哪些内容在现实生活中,相对于刑法以及民法,可能行政法是我们相对来说是经常涉及到的。这是由于政府在行使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中,我们......


·在我国司机违规停车扣分吗
      在我国司机违规停车扣分吗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已经越来越好,在车辆越来越多的情况下,除了为您的交通出行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以外,可能停车位有的时候也......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


·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夫妻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仅没有任何关系了与其各自的家庭成员也不存在实质的关系。我们在网络或电视中经常看到离婚后女方仍然照顾男方父母。那么从法律......


·瞒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
      瞒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瞒报疫情的构成犯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醉驾致人轻伤的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月以上六......


·商标专属双享注册怎么注册
      商标专属双享注册怎么注册商标注册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到北京国家商标局办理,首先要确定需要注册的类别,商标注册分四十五大类,确定下来类别检......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署名权是一种人身财产,是不可以转让的。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


·在职员工下班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在职员工下班出交通事故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和各省市贯彻意见以及各地实践,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只有在合理的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