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应当给予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应当给予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人民检察院如何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种处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对需要补充侦查的,也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03条、第10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99条规定:对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刑事强制措施中,逮捕可以说是强度最大的。而对于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要求,也是十分的严格。同时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权,法律规定是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而公安机关只有执行权,并无决定权。至于签发逮捕令,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来签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然而,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的,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换言之也就是需要当事人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


·非法经营烟犯罪未遂存在吗
      非法经营烟犯罪未遂存在吗不存在。(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幅度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


·对方用假借条诬告自己怎么办
      对方用假借条诬告自己怎么办一、对方用假借条诬告自己怎么办?应该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有证据的话提供相应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竞业禁止的法律适用
      根据主体范围的不同,竞业禁止分为一般主体的竞业禁止与特定主体的竞业禁止。   《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


·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
      开发商为了卖房、为了盈利,有时候会采用散布虚假消息等欺诈手段,去吸引购房者购买房屋。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呢?要......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谁承担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谁承担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应先由申请出庭的申请人垫付,后由败诉方承担,因为这属于诉讼费用,应按照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


·集体土地属于什么局管的
      集体土地属于什么局管的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


·合同无效的情形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是双方的合意,这种合意必须是双方真实意......


·飙车将会受怎样的惩罚?
      飙车将会受怎样的惩罚?飙车族,是社会上对飙车的人的统称,他们把汽车当做宣泄的工具,三五成群,在宽敞的道路上踩下油门,追求“飞翔的感觉”。小......


·如果知名企业字号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商标抢注则予以驳回以下四种情形予以驳回:一是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如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300余件商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