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具体情况《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具体的伤残鉴定等级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来进行认定,因为不同的伤残部位和伤残类型所需要进行的赔偿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伤残鉴定情况的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吗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刑事犯罪都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有的甚至要求只能由单位构成。而对于刑事诉讼中做虚假证明的犯罪——伪证罪,是否也属于特殊主体......


·刑事司法鉴定申请鉴定步骤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的申请一般会出现在民事案件之中,然而在发生人体非理性死亡等刑事案件中,也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通过刑事司法鉴定可以更快的找出犯罪嫌疑人......


·法院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法院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裁量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后财产分配证明范本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状态的起止时间、双方的财产状况、财产分配的......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家属误工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家属误工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9级伤残家属误工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


·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关系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关系是什么?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关系是人身安全,因为对于被受到伤害的人们来说,他们必须要保证自己的一个生命财产方面的安全,这也是我......


·一、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行使方式是什么?
      一、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行使方式是什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直接向承租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在行使......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一、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


·疫情期间放假工资如何算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


·醉驾法院一般都怎么判刑处罚
      醉驾法院一般都怎么判刑处罚醉驾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最高可以判6个月,并处罚......


·过失性辞退的代通知金是否需要赔付?
      过失性辞退的代通知金是否需要赔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