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对继承权的放弃,这是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当然一般对于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也可以使通过口头方式作出,这方面法律中并未做严格限制。但是通常,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需要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若放弃继承遗产没有损害到他人利益的,那么就是不允许他人进行干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受害者自己定的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受害者自己定的么?交通事故赔偿显然不是受害者自己定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而定,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


·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是否可以
      法院在处理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时候,一般除了要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以外,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的这些问题都一并的作出......


·刑事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引诱、教......


·武汉市工伤认定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随着各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作环境安全的不断加强,如今,工伤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时有发生了。偶尔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者还是需要去做工伤认定的。但是在......


·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理由有哪些
      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理由有哪些?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理由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职工的个人权益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热门。在当今社会中
      职工的个人权益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热门。在当今社会中,会有这样情况,有些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许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团伙敲诈勒索未遂开庭退侦怎么办?
      团伙敲诈勒索未遂开庭退侦怎么办?开庭后又退侦的案件需要重新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


·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
      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一、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


·如何变更监护人,条件有哪些?
      如何变更监护人,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界定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界定在法律概念中,损害的内涵和外延远比损失的内涵和外延丰富。逻辑上,两者关系是属种关系,损害不仅仅包括财产方面或金钱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