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可以,如果债务人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依据《民法典》规定如下:
  
  (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4、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5、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协商不下来的话,是可以直接走诉讼的程序来进行办理,而且对于在办理了之后一方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共同的财产,从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和权益不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同居纠纷怎样处理 如何处理同居纠纷
      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一般属于未婚同居。在我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发生同居纠纷......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一、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劳动关系问题可以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


·空头支票是什么?
      空头支票是什么意思一、空头支票是什么意思空头:有名无实的。指不能兑现,即取不到钱的支票。比喻不准备实现的诺言。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怎样判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之后,双方之间协商良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由于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临时牌照逆向行驶过红绿灯怎么办?
      临时牌照逆向行驶过红绿灯怎么办?临时牌照逆向行驶过红绿灯将会被扣除三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


·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
      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一、存单质押贷款的额度,也就是存单质押贷款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和《单位定期存......


·工伤索赔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股东权利有哪些 股东有什么权利
      股东权利有哪些股东有什么权利?股东权利有哪些股东有什么权利1、身份证明股东可要求公司将其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向股东出具......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要提起诉讼?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要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分居之后女方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居之后女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


·童工是指几岁 公司可以使用童工吗
      说起童工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其实世界上很多规矩都有关于童工规定。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在具体的规定上面也就不一样。有的国家规定童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