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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江苏省统计数据
  
  根据《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2019年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综上所述,关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主要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进行了规定。各种费用的赔偿标准,都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按照不同的公式去进行相关的计算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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