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事案件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诉法第28条:“(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29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但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第192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第207条:“人民法院按照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虽然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都有回避制度的规定,但是因为诉讼类型的差异,在相关人员适用回避制度的时候,具体回避的法定情形规定不一样。而在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鉴定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同时还对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适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一、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抵押吗?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抵押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
·认罪悔罪表现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太低估现在我国刑侦科技人员的工作,有些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心理在经常侦办刑事案件当中的这些老警员的眼中都是一些小......
·劝领导别插队被开合法吗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有进行明确规定的,这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想要与员工解......
·再婚丈夫不接受自己的孩子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吗?
再婚丈夫不接受自己的孩子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吗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标准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
·如果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果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法院受理了不应当由该法院审理的案件,应当移送有权审理案件的法院,不能直接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
·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
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一、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一、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
·违章停车现场罚单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停车处罚单,那么,要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办理好以后,也需要去银行缴罚款了,现在违法处理......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