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车玩手机遇到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多久

开车玩手机遇到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二、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必须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有很多重大的恶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驾驶员在开车的过程当中有玩手机,理论上只要有人受伤,即便是双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的问题已经很清晰了也是应该报警的。不过,如果驾驶员自己已经因为这场交通事故去世了的话,也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


·一、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
      一、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存在很多争议,就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确定。(有......


·法定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


·司法精神鉴定不一致怎么办?
      一个刑事案件中,被鉴定人经多次精神鉴定,每一次鉴定结果并不完全相同,对精神鉴定结论争议较多的案件性质多为凶杀、伤害、强奸、纵火,前两种案件多......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工伤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损伤,我国的法规规定工......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哪些?1、发明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


·一、小的工伤误工费由谁承担?
      一、小的工伤误工费由谁承担?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一、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姻外生子不一定算重婚罪,因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


·买商品房写名字的相关问题详解。
      买商品房写名字的相关问题详解。买房子就要有房产证,有房产证上面就得写名字。这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是这套房子的所有者,因此很多人都会对这个房产证......


·一、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可以索赔吗?
      一、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可以索赔吗?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