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女方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二、起诉程序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
  
  2、有明确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无论哪一方起诉离婚,需在离婚起诉书上写明被告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离婚案件诉请离婚的理由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描述夫妻感情的状况以及现在家庭生活的状态等。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具备上述条件,并准备好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后,可以到管辖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三)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2、调解。
  
  3、开庭审理。
  
  (四)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关离婚诉讼案件的处理情况,一般包括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分割,以及离婚债务的处理等,在离婚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时,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才可以依法解除合法的婚姻状态,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


·2个横突骨折交通伤残鉴定结果什么时候出
      2个横突骨折交通伤残鉴定结果什么时候出一、2个横突骨折交通伤残鉴定结果什么时候出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非法开采多少吨石头立案
      以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为立案依据。非法开采石头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


·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多少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
      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多少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


·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为了降低离婚率,国家一直在调整政策,但是作用微乎其微。而且协议离婚远远少于诉讼离婚的,因为离婚的产生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现在社会,对于婚姻的态度人们更加开明。一旦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出现婚姻危机的其他情况选择离婚处理的不在少数,离婚必然要走相应的法定程序,尤其是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