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

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
  
  一、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
  
  立案侦查公民是不需要花钱的,派出所不管是处理行政违法案件还是刑事违法案件都不允许收费的。所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不需要缴费。而公民到公安局报案则需要以下程序: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 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 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 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 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相关知识: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2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综上所述,公民在遭遇了他人的伤害而选择报警并且请求国家机关给予帮助的情况下,不应该再收取其他的费用而造成公民在金钱上的负担,否则就可能会出现人们拿不出钱而得不到救济的情况,所以案件在进入立案侦查的时候是绝对禁止收取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没入职辞职有工资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对于前来应聘的职工,肯定都会有一个相对的试用期,只有经过试用期考验合格以后,才会正式的和员工签订入职劳动合同。可是......


·一、离婚时父母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父母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


·一、判决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判决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吗?判决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一、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


·监护人有没有权利不让见孩子:法律上说
      监护人有没有权利不让见孩子:法律上说,没有这样的权利。你不让他见孩子,他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视权,肯定能赢。结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


·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检察院审查起诉告知书多久能到法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告知书多久能到法院对于一般普通的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以后一般会在一到两个月到法院,需要由检察院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在......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一、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


·垄断协议的审查标准是什么?
      垄断协议的审查标准是什么?一、垄断协议的审查标准是什么1.横向协议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垄断协议,是......


·怎样偿还个人借款利息
      怎样偿还个人借款利息一、怎样偿还个人借款利息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