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移送管辖重新立案吗?

法院移送管辖重新立案吗?
  
  一、法院移送管辖重新立案吗
  
  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移送管辖的例外:
  
  (1)无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管辖,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
  
  (2)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3)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如何规范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
  
  首先,原受理法院应严把立案关,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让起诉人补充、完善后再立案。对不符合立案基本要求,经工作仍达不到法院立案条件的,以及本院无管辖权的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同时,人民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和释明工作。
  
  其次,尽快制定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规范,从而使原受理法院移送案件工作及受移送法院立案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移送案件及其立案工作规范应涵盖的内容:
  
  (1)移送案件的时限。
  
  (2)移送原案卷全部材料。同时,应将原案卷材料装订成册后再移送。
  
  (3)诉讼费用应随案移送。这样做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有利于公众监督。
  
  (4)案件移送的交接手续。如:填写《移送案件交接登记表》等。
  
  (5)对可以受理的移送案件,应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收到案卷材料的时间,从原受理法院移交案卷材料和诉讼费用齐备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对于法院在移送管辖之后是会重新立案的,并且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受诉法院依法受理该案件,并且受诉法院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当在补充完善后再立案。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贿100万判几年?有何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收受贿赂方面的规定是相当严格,我们国家近些年对这方面的问题查的也是很严格的。我们您都知道如果我们收了贿赂国家肯定是有相应的处罚的......


·湖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湖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湖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可以申诉吗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可以申诉吗一、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可以申诉吗当事人可以就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提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对人民法......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期限是多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分为三个月和一年,三个月的情况是对方当事人有催告的,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若是对方......


·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


·因疫情待岗期间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待岗期间工资怎么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疫情待岗期间,超一个工......


·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属于一种无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同意的犯罪,只要有三人以上参与淫乱行为,不管这种聚众淫乱行......


·什么情形下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要是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终都是走向离婚的。因此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而实践中我们也能通过一些情形了解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到底......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法医鉴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
      一、法医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法医鉴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一)程序公开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


·侵犯商标权的证件要怎么收集
      侵犯商标权的证件要怎么收集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在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一般也是会按照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