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一、诉讼追债
   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财产,使将来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
   2、在诉讼中不要提及债务人已还款项
  我们有很多的法律工作者在代理案件时常常是这样叙述案件,债务人欠货款多少元,已还多少元,还欠多少元。如果遇到本身债权就有争议的情况下,这样说的话,你是很难证明债务人已还款项的。因为实践当中债务人还款,仅是债权人出具相关凭证给债务人,债权人不会得到任何债务人还款的证据的。这样的话就更进一步地增加了主债权的不确定性。
   二、非诉讼追债
  谁都知道非诉讼追债就是不打官司,直接向债务人索债。但这其中有很多技巧,对于债务人为企业的,首先是对人,应考虑直接与当初业务承办人联系,如果业务承办人已调离原岗位的话,可通过其了解现任接手的业务承办人员。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再找该业务部门的主管,最后找该企业的负责人。其次是对事,通过和债务人协商可考虑先收回部分债权(针对大额债务的清收),所剩债务双方可协商约定分期、分批清偿,并作书面约定。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争取让债务人提供担保。最后是在债务目前确实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考虑债务人到期债权或实物折价来偿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追讨欠款法律规定”问题的回答。追讨欠款一定要遵循法律法规,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负责可能自己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追讨欠款分为诉讼追债和非诉讼追债两种形式。根据形式的不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所不同,所以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继承
      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继承遗赠抚养协力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该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然后才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最......


·20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17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20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17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合伙人阴阳合同违法吗?
      合伙人阴阳合同违法吗?合伙人阴阳合同违法的,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经过合......


·公司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资料?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需要提供给劳动者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按照一定比例由公司和劳动者分别缴纳,但是不仅很多劳动者对五险一金的意义和用途不了解......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拘留是在拘留所。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


·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一、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股东会决议手写的也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并未规定股东会议决议书不能手写。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


·别人赠与了我一套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等不动产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不动产,主要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损失经济价值的物。房屋是作为不动产的......


·烧伤工伤赔偿一般赔多少钱
      一、烧伤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大多数认为,杀人的就该偿命,因此犯故意杀人的就一定要判处行为人死刑。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杀人行为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都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