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家出走警方会受理么?

离家出走警方会受理么发现未成年人出走且有明确的迹象表明属于非正常行为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是否能立案,公安机关会综合推断后再确定;如果符合失踪立案的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及时立案的,即使不具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也会提供相应的协助与帮助。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二、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其他执法单位接受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移交函》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并将移交情况告知报告人。公民和单位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人员失踪的,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派员到场处置。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第九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告后,应当认真向报告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填写《失踪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录入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失踪人员信息库,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报告人姓名、住址、单位及联系方式;(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性别、年龄、民族、血型、体貌特征、口音、有无精神疾病、身份证件号码、通讯方式;(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四)失踪人员的主要社会关系及其与报告人的关系;(五)失踪人员失踪前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地点、着装、携带物品;(六)失踪人员失踪前曾经打算办理的事项、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七)失踪人员失踪前有无反常言行;(八)报告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当先行查找,再制作询问笔录。制作询问笔录时,应当询问失踪人员亲友和单位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向其提出在公安机关协助查找的同时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建议。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成年人离家出走的情况,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立案处理的,因为成年人有自己进行各项民事活动的权利,但对于未成年人,由于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公安机关找到后应当立即带回,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在生活中,人们之间往往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来约定相关事项,即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这已经是很普遍的......


·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格式是什么
      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格式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土地使用......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一、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拆迁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拆迁管理部门是行政机关。拆迁公告是......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5:5,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1、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二手房房东交房时有更换家电可以变更合同吗
      二手房房东交房时有更换家电可以变更合同吗一、二手房房东交房时有更换家电可以变更合同吗?二手房房东交房时有更换家电可以变更合同,但需要由双方......


·证券公司债券属于金融债券吗
      证券公司债券属于金融债券吗?一、证券公司债券1、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


·交强险哪些情况不赔2023
      交强险哪些情况不赔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


·一方不履行合同有哪些表现?
      一方不履行合同有哪些表现?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