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一、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二、适用假释有哪些注意事项?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4、获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5、罪犯减刑后又获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6、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综上所述,假释是一项宽大处理的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如果办好假释手续,等结束后不用再去服刑,之后再犯罪的,不应当算累犯,而是按照新罪处理。即便是这样,法院在之后审理案件的时候,也会对嫌疑人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尿毒症看守所收吗
      会收,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患有疾病并不是量刑的考虑情节,所以法院会根据被告所犯罪行依法定罪量刑,如果被告患有严重疾病......


·隐名股东怎么清退进行办理
      隐名股东怎么清退进行办理一般来说,投资早期类项目,投资人主要靠老股转让或被并购方式退出。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


·商标侵权没钱交罚款怎么办?
      商标侵权没钱交罚款怎么办?一、商标侵权没钱交罚款怎么办?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


·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不承认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不承认怎么办?一、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不承认怎么办?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一、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


·对工程单价不认可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在工程施工当中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其中对工程单价不认可就是其中之一。通常发生纠纷的时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解决相关问题。司法鉴定机构是对专业问题......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哪种量刑范围
      我国的司法量刑有着严格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也是严格参照国家的法条进行的。其中,有期徒刑属于我国的主......


·合并审理的条件有什么
      合并审理的条件有: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之诉。每个独立之诉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


·工伤分为几个种类
      工伤事故分为三类。分别是根据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进行划分。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的,实在没有维持必要时只好通过离婚解决了。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协议离婚,这样比较省时省力,做到好聚好散。如果一......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现实工作中,不少人都接触过劳动合同,但还有不少人不太了解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签订劳动合同能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