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只有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

一、只有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不可以买卖,常见的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包括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和房管所产权的使用权房。前者大都是原产权单位按照过去的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职工居住使用。因此对于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买方应当询问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对于使用权房房主来说,使用权房为单位或房管所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在遇到房屋产权房后,能获得补偿款。使用权房交易有以下两种方式:1、将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使用权房,可以将购买的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产权单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2、目前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能够上市进行买卖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才能进行买卖。3、房屋置换除了将使用权换成产权进行交易外,还可以通过房屋置换进行过户。在通过置换进行过户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双方都应持有北京市户口,另外一点是不能进行贷款按揭。通过房屋置换并不能取得使用权房的产权,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权和一定限度的处置权。一般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使用权的房屋。二、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一)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二)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因此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以防日后追悔莫及。(二)使用权的房子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一般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但是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在具体交易的时候可以进行实际测量。房产的交易的核心在于房产权的过户处理,如果不能进行过户处理的房产那么是无法进行买卖交易的,具体情况下,必须由产权人根据实际情况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办理,一般还需要交纳相关税费,并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办理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后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一般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很多人在醉酒后都没有清醒的意识,那么,醉酒后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关于这......


·股权转让印花税有哪些
      股权转让印花税有哪些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


·监护人职责具体是什么?
      监护人职责具体是什么?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要通过协商或起诉判决。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具体金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决定,若给付义务的一方丧......


·放在贷款公司的钱到期后公司给不上了怎么办?
      放在贷款公司的钱到期后公司给不上了怎么办?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追讨,借款纠纷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审判简易程序三个月,......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也是按一年......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执并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要跟交警沟通说明案发当场的详细情况,但对方不承担责任,......


·股权众筹委托投资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股权众筹委托投资协议书如何书写?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


·一、怀孕时离婚男方对女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怀孕时离婚男方对女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男方跟孕妇离婚赔偿的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


·关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警语,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导致不开想象的事......


·假释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犯人可以假释。但是犯人必须符合假释的条件,人民法院才能予以假释。那我国法律规定,假释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罪犯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