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对于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对于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当事人设立抵押权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相关规定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第六条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需要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八条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在当事人所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对于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情况的条件的,则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登记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处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一般是城镇地区,集体土地一般指的是农村地区,土地的使用一般要办理土地......


·二手房交付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付的注意事项从买房人的角度出发,二手房交付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有:1、设施设备清点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出售时对装......


·一、交通事故责任几成不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责任几成不属于工伤?1、交通事故本人主要责任即七成责任则构不成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怎么解除羁押 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怎么解除羁押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其实都是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就包括刑事拘留、逮捕等......


·车辆过户手续有哪些
      车辆过户手续有双方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到场。若买方是外地人想过户本市牌照需要有本市的暂住证;若是买方这边是单位的,需要单位的......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长
      出生公证书一般来说不会过期,能够帮助出国申请办理的人很多的忙。因为在国外办理很多的事情都需要在中国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公证书也有很多的种类,......


·国家征地补偿都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都标准是什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


·如果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较为普遍的一种现象,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夫妻双方如果有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那么,如果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


·车辆掉头被撞谁的责任?
      车辆掉头被撞谁的责任?一、车辆掉头被撞谁的责任?车辆掉头被撞责任的判定需要视情况而定。掉头车辆要负责路面情况观察;转弯,掉头要让直行车。如......


·买了划痕险有几到划痕可以报销?
      买了划痕险有几到划痕可以报销?划痕险您肯定都不会陌生,一般新车都会交划痕险。划痕险对于汽车不是故意行为的划痕等等是有相应的理赔的,所以说划......


·检察院批捕的审批一般要多久?
      一、检察院批捕的审批一般要多久?检察院批捕审批的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