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员工工伤休班怎么算工资待遇?

一、员工工伤休班怎么算工资待遇?员工在正常的工伤休假期间,单位仍应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期间关于工资待遇的政策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员工申请工伤赔偿的,应当先由单位出具工伤证明,同时证明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单位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以先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赔偿员工的工伤鉴定费等不属于工伤赔偿范围的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诉转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公诉转自诉案件包括哪些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


·构成抢劫罪能不能判缓刑
      刑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法益与惩罚犯罪。抢劫是严重侵害人们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行为,对社会有重大危害,直接破换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当然属于刑法的打击对象......


·信用卡民事诉讼时效有关规定
      信用卡民事诉讼时效有关规定信用卡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如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


·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怎么处理?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人离婚都是非常的草率,这样的结果就是结婚快离婚也快,因此我国的离婚率近几年一直在上升,导致的结果就是离婚的纠纷问题越来越多......


·违反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违反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认为,诉讼时效旨在保持法律活动的安全及保持权利和平、避免争议。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权利人......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责任由谁来承担?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责任由谁来承担?由于酒驾行为对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国家对酒驾行为控制相当严格,“代驾”的行为也随之而来了。在一定程度上代驾的......


·汽车司法鉴定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众所周知,司法鉴定有助于案件的侦破,司法鉴定不仅仅可以鉴定伤亡情况,同时也可以针对汽车进行鉴定。不管是鉴定伤员还是汽车,都需要具体的程序。很......


·现在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便利,进行诈骗。侵害他人
      现在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便利,进行诈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将他人的财务非法占有。这种网络诈骗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网络环境。国......


·在高速逆向行驶怎么处罚2023年?
      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怎么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2、公安局备案;3、刻制公司印章;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