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怎么处理?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怎么处理?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没交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劳动者也可以以公司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证据材料(一)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三)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四)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五)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六)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七)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但具体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则不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情况,具体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答辩状内容和写法
      答辩状内容和写法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以后会通知被告提交答辩状。那么答辩状内容和写法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致人死亡但没故意的,不属于可以减轻刑罚的情形,所以,必须接受相应的刑罚。即如果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将可能......


·网签合同和纸质合同哪个为准?
      网签合同和纸质合同哪个为准?网签合同只要是为了建委网站备案,防止一房二卖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和缴税的主要依据,但是并没有纸质的买卖合同约定的详细条......


·刑事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
      刑事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


·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


·夫妻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一样,这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而实践中,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这是必须要按照规定手续办理才行。那其中夫妻该如何办......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祖庙街道、石湾街道、张槎街道。补偿标准:耕地:......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一、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按总量判刑。以下法律文件可以供参考: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


·权利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权利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一般为10年,如果保护期限届满的话,那么会产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