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是不可以的

一般是不可以的。离婚后只有在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的情形时,才能在三年内起诉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拟定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如果不存在着任何受胁迫或受欺诈的情形,哪怕就是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自己甘愿净身出户,诸如此类的条款,不是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什么时候想反悔就能反悔的。要是这样的话,写离婚协议书还有什么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如果对方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达方式有哪些?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最新公司法关于股东权行使有什么规定?
      最新公司法关于股东权行使有什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车不栓安全带会被罚款吗
      开车不栓安全带会被罚款吗一、开车不栓安全带会被罚款吗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不系安全带扣3分处罚100元罚款,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扣司机1分,罚款50元......


·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尤其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说随意就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而且,一般是需要出具......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


·交不起首付定金怎么退
      交不起首付定金一般退不了,因为属于单方毁约,定金不能退还。交首付定金需要注意:1、定金不能超过房价的20%。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应该向出示......


·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如果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应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处理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工伤认定。按照规定,......


·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怎么办?
      一、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怎么办?垫付责任的承担以驾驶员与垫付责任人具有特定的关系为前提由于垫付责任人不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故而若人伤车......


·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
      一、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