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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签订离婚协议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对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而自始无效。但如果协议签订时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则将被认定为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持此协议强制执行。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因为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恶意转移财产这种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本来协议离婚,可以节省双方很多的时间跟精力,而且协议离婚就要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像是这种表面上跟对方协商,背地里却转移财产的做法,到最后一定会自食其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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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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