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条件是什么
  
  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条件是什么?
  
  第一、股东大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需要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37和43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一并讨论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4条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具体要求,在办理之前需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按照其要求办理。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五)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减少注册资本的这种决定肯定会对公司以后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的,而且,给其他客户造成的第一印象,都会觉得是公司内部经营出现了什么问题,因此,公司在减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做决定。但是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过,注册资本不允许减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后为员工办理停保手续,并协助员工进行保险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


·注册资本变更的用处是什么?
      注册资本变更的用处是什么?注册资本是和有限责任对应的,注册资本是多大,公司所负责的责任就是多大。而且有些经营范围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


·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是什么证件
      要全部把国家在房地产方面规定的一些政策都了解清楚的话,是需要我们在生活当中有心花费一定的时间专门去学习的,同时也是所有的买房人都不能够忽略的......


·抵押物灭失有哪些法律后果?
      抵押物灭失有哪些法律后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能会因为抵押物灭失而消失抵押权,这时候债权人就不能通过处置对抵押物来主张权利获得自己的债权,......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


·扣完五险一金后工资五千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扣完五险一金后工资五千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扣完五险一金后工资五千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1、起征点......


·轻伤二级私了20万算多吗
      轻伤二级私了20万算多吗轻伤二级私了时赔偿20万算不算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衡量,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自己的经济能力等等。案件的受害人在私了前应......


·微信架起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拉近了朋友之间的距离,但是同
      微信架起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拉近了朋友之间的距离,但是同时也拉近了不法分子与我们之间的距离,朋友圈的虚假展示让我们卸下心防,导致各种微信......


·喝酒12小时后算酒驾吗
      喝酒12小时后算酒驾吗?喝酒12小时后算不算酒驾不是法律规定的,算不算酒驾取决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个人对酒的分解能力不同,血液里酒精含量是否构成......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开设赌场罪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入罪标准是什么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