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委托编制和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一)住建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中2级以上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三、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称主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工作。
  
  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专业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做好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相关专业的管理工作。
  
  四、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由持有相应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完成,其中外省甲级设计单位承接我市初步设计业务,应办理核验资格(资质)手续。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双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初步设计文件由多家设计单位联合编制的,应明确由一家设计单位进行牵头。
  
  五、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必须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
  
  六、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批准文件。
  
  七、设计单位应当保证初步设计文件质量。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
  
  八、中外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由中方或中、外两方设计机构合作编制完成,并执行国内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中、外设计机构应当按合作设计协议书分工承担各自的技术和经济责任。
  
  九、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主审部门,同时将初步设计文件的有关专业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分别送各专业主管部门审核。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十、建设单位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报告;
  
  (二)项目立项批文;
  
  (三)规划设计方案;
  
  (四)项目涉及的专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方案的审查意见;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十一、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
  
  (二)设计单位介绍项目的总图布置、交通组织、管网综合及各专业设计;
  
  (三)各专业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四)各专业专家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五)主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使用功能确定的其他参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单位意见;
  
  (六)主审部门根据各方面审查意见形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结论。
  
  十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主审部门的审查结论,修改、调整初步设计文件,并将调整后的文字说明或图纸报主审部门审批。主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给予批复。
  
  十三、初步设计文件经主审部门批准后,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凡涉及调整总平面布置、改变使用功能、变更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审部门责令重新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一)不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的;
  
  (二)编制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存在技术性错误的。
  
  十五、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情况。
  
  十六、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关于南京市民用建筑初步设计的规范及审核流程,为进一步强化民用建筑的管理做出了法律上的规定,是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审核,提高了民用建筑项目的规范性,保障了民用建筑的安全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山西省平遥县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
      山西省平遥县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1、一类区片范围:城郊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1608元/亩;旱地/园地:55804元/亩;林地:27902元/亩;牧草地和......


·身份证掉了怎么办?
      我国公民的身份证件信息量巨大、作用广泛,无论衣食住行,都与之关联,可谓“无证寸步难行”。关键便在于,生活中有太多丢三落四的马大哈,经常会丢东......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提出管辖权异议只属于一审的,在二审、重审、再审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只能选择和应诉的法院,不能选择上诉法......


·远期信用证可以撤销吗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信用证付款是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的付款方式——信用证应运而生。由银行作为担保人出现在国际贸易中......


·一、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法条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
      一、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法条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这是我国关于数个环境污染加害......


·名誉权可以申请赔偿不?
      名誉权可以申请赔偿不?一、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吗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适当的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


·无效婚姻法定事由有哪些,什么情况导致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的一种形态,顾名思义就是指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由此当事人的利益也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法律对无效婚姻的事由作出了规定,那究......


·无照商标侵权应当怎么追责?
      无照商标侵权应当怎么追责?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上诉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上诉的条件是什么?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


·房产证办理继承都要什么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