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的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以刑法275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后认定,有关从严从重处罚的原则就是上面这些,对于公然毁坏的情节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在进行量刑处理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能消掉档案吗?
      行政处罚能消掉档案吗?现阶段我国相关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来越完善,对于被行政处罚的违法人也基本持有零容忍的状态,但是很多人对于行......


·父母去世后父母财产分配子女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父母去世后父母财产分配子女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首先,就继承来说,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不影响两个儿子继承......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汽车撞死人的属于交通事故,此时需要对死者的家属做出赔偿。然而,要想计算这个赔偿数额,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毕竟每个交通事故的......


·对打麻将处罚是什么 一、打麻将罚款的标准是多少?
      对打麻将处罚是什么一、打麻将罚款的标准是多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相关的分公司法人能否签合同
      相关的分公司法人能否签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


·涉诉资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涉诉资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社会经济市场上存在着不同类型的企业,其中不乏存在着没有经验管理能力,却设立了公司的情形,此种情形下设立的企......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有哪些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有哪些?我们知道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及开拓更多的市场会在一些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法人即分公司负责人按照总......


·关于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
      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


·爸爸打闺女有什么影响
      看具体案情定。若经司法鉴定殴打致女儿轻伤,就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笔迹鉴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笔迹鉴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什么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