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制工人打架致人轻伤如何判决?

合同制工人打架致人轻伤如何判决?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我国法律上对故意伤害罪的处理和判罚情况是非常明确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判罚,对于合同制工人打架的情况,如果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判罚处理,一般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工人进行开除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嫌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罚款吗
      涉嫌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罚款吗?被刑事拘留并不需要缴纳罚款,刑事拘留是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


·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原则现实生活中随处都会发生人身损害的事情,包括动物咬人、高空坠物等等,这些事情发生后都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人身......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因为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是肯定可以的。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下属的部门无营业执照只要......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能会存在的购房风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对于购房过程中的风险其实也是......


·什么是监护人?
      什么是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


·医疗纠纷怎样向医院要求赔偿?
      医疗纠纷怎样向医院要求赔偿?医患关系是现今众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由于一些意外或者人为的事故发生使得医患关系紧张,所以医疗纠纷频发,其中患者屡......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的确定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


·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后移送错误怎么办?
      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后移送错误怎么办?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后移送错误再次进行委托证据的诉讼,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但可能会少分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自认必须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基于自认是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作出,可......


·民事案件中止执行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案件中止执行情形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