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认缴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

认缴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认缴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因为注册资本进行认缴的时候,它后续有一个实缴到位的过程,而这个具体的每个月来缴纳多少一次性缴纳还是分期缴纳,都是公司内部来进行一个约定的,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可以了。注册资本出资可以是现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1)注册资本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钱"。我国明确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2)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在当代社会注册资本虽然说没有一个最低的限度的要求,这就鼓励了大家都可以积极的成立公司,这样的话对于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的,但是认缴完毕之后它需要缴纳到位,这也是必须要进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


·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
      ①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超过7日没有执行死刑的,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


·一、春节打麻将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春节打麻将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打麻将不涉及赌博的不会给予处罚,但如果涉及到赌博的,公安机关会给予一定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


·增资后转让股权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增资后转让股权的税务风险有哪些增资后转让股权的税务风险(一)自然人转让股权的税务风险1、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与否的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对死刑对象限制有哪些?
      对死刑对象限制有哪些(一)死刑适用对象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


·关于八级工伤能赔20万吗?
      关于八级工伤能赔20万吗?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在各地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


·2023土地使用权多少年法律有哪些规定
      2018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


·哺乳假能一次性休吗
      哺乳假目前不可以一次性休。在协商的情况下,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才能够集中休假。用人单位如果集中休假则是违法的。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


·一、怀孕期间老公出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怀孕期间老公出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怀孕期间老公出轨,法律规定出轨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


·民事诉讼时间太长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时间太长了怎么办?民事诉讼时间太长了怎么办?1、《民法典》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