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移送管辖处理的条件是什么?

移送管辖处理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二、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移送管辖的相关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当事人在已经发出诉讼后发生应诉法院并不具备管辖权的,可以合法的提出移送管辖的申请,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还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专业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有效果吗?
      有效果,但是出借人应对借贷的合意和款项的交付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算去法院起诉,也法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欠钱不还而引起的纠纷,在法律上称为民间......


·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进行一些危险工作时,很容易受伤或危及生命,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但其中会......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


·没钱申请笔迹鉴定怎么办?
      没钱申请笔迹鉴定怎么办?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


·出版书与出版社之间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出版书与出版社之间的合同内容有哪些?一、出版书与出版社之间的合同内容有哪些?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


·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一、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吗?目前法律规定,如果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会对车主进行处罚,处罚包括比较高额的罚款,吊......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自身、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运营受到了损害,股东可以拿起法......


·民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民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什么?民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两者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具体的情况如下。(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


·职工个人升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职工遇到事故,造成伤亡的,要及时的进行工伤鉴定。单位没有给办理工伤鉴定的,职工个人要自行申请,这里需要注意......


·一、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