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在哪里办?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在哪里办?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在立遗嘱人当地的公证机构来进行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二、 遗嘱方式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继承的相关规定非常严格,比如说口头遗嘱的成立的话,必须要具备相关的形式,而且由于口头遗嘱容易发生一些争议,所以后续进行一个相关的公证的话,是非常有效率的,这样的话也避免一些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尊敬的公司(公司全称):我叫,于年月进入贵公司,从事备料工作,入职后公司未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


·一、导致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
      一、导致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处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最长诉讼时效受中断的限制不?
      最长诉讼时效受中断的限制不?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为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数次进行,只是不能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长诉......


·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都是在不断的上涨,而此时对于想要购房的人来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都是在不断的上涨,而此时对于想要购房的人来讲,可能就无法一次性支付购房全款。这种情况下,往往也会想到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说起贷款,他有两种形式,一是新房,另外就是二手房。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对于贷......


·民法总则代理制度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代理制度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生活当中,对于代理商代理人等这些想必您都是再熟......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一、土方工程验收标准土建的土石方工程验收标准是参照国标GB50203-20011。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


·职务侵占100多万能判多少年
      职务侵占10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2023年正规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一、正规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2023年正规借条格式是怎样的一、正规借条格式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有什么方法?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有什么方法?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质押涉及到股权的变动,相对比较复杂。那么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上市公司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