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到法院一共多长时间能开庭?

到法院一共多长时间能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稜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具体情况(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通程序。(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由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对于法院开庭的相关情况,必须在司法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或者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认定后进行,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则是无法进行司法判决处理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还应当由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作为诉讼证据的银行汇款凭证丢失补办可以吗
      作为诉讼证据的银行汇款凭证丢失补办可以吗?作为诉讼证据的银行汇款凭证丢失补办可以吗?汇款凭证在电子支付发达的现代社会几乎不会被用到,而且截图已......


·凉州区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都在保障着公民的权益,那么政府也会根据国家的发展情况做出一些决定的,每一位公民也是拥有了解各项政策和制度的......


·商业秘密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商业秘密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商业秘密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有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关于劳动纠纷的事情,每一个职工在入职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就......


·交通违章处理在哪里办理?
      交通违章处理在哪里办理?1、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需驾驶证持证人本人到场,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办理,主要是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只要劳动者同意就算是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


·一、离婚以后可以打财产官司吗?
      一、离婚以后可以打财产官司吗?离婚时可以打财产官司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的......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一、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首先,出借人可多次催促借款人还款。在意识到借款人有欠款不还的打算的时候,就要多流心借款人......


·强制戒毒怎样执行
      强制戒毒怎样执行强制戒毒是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


·未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未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未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1、婚姻关系无效首先,相信大家都知道,未到法定婚姻年龄就结婚是不可......


·车身划痕险有必要吗保险买车一条龙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根据双方的情况寻求解决的方式的,如果造成了人身伤害的话是需要及时报警处理的,警察一般会先了解情况,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