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的认缴出资需要交吗?

股东的认缴出资需要交吗?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只登记认缴额,全体股东认缴额之和称为“注册资本”,不登记实缴额。这就是工商登记管理的“认缴制”,并不是说不需要实际出资,因为公司运行所需资金首先来源于股东出资,公司注册登记完成后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一次或者分次向公司缴纳出资。若分期缴纳应当在章程里明确缴纳期限。虽然不再统一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时限,但是如果因为股东未缴足出资导致他人损失,是要按认缴额承担责任的,比如公司偿债能力不足、因资金不足运行困难导致亏损甚至破产、债务纠纷等等。所以认缴出资后是需要实际出资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二、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综上所述,现在公司出资实行认缴制,股东开始不需要将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出资,只要承诺就可以,当然这并不是说以后不需要出资,股东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原则上分期出资也不能时间过久,否则容易产生虚假出资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支付仲裁输了怎么办?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支付仲裁输了怎么办?经济补偿金违约支付仲裁输了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规定解除劳......


·欠债不还判刑吗
      欠债不还判刑吗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关系。不涉及到刑事责任,不会涉及到判刑。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有没有土地证不是能不能贷款的决定因素。如果你的房子是比较新的,是大产权的,那么就是大土地......


·社保断交了半年可以补缴吗
      可以,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


·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流转吗?
      一、宅基地界定标准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吗?一、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吗?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


·刑事诉讼法关于不批捕的后续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不批捕的后续程序有哪些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符合刑事诉讼......


·投标结果质疑有用吗
      有用,①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②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


·醉驾在我国一直都是很令人头疼的问题,为此我国不仅在法律上对于
      醉驾在我国一直都是很令人头疼的问题,为此我国不仅在法律上对于醉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地方法院、公安机关处理醉驾案件时更好的适用法律,最高人......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有哪些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有哪些您都知道企业并购无论对并购企业还是被并购企业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企业并购关系到两个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的影响不是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