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否可以?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否可以?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不可以的,杀人犯终身监禁的可能性不大,杀人犯不能适用终身监禁,在中国刑法中,原来是没有“终身监禁”的规定。今年刑法修正后,只对判处死缓的贪污犯才能实行终身监禁。《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主要有下的区别: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2、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3、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有一些人犯了一些罪大恶极的罪行,所以被判处终身监禁,而终身监禁这个概念是最新才能够提出来的,原来的刑法当中并没有此规定,这主要是针对于我们国家贪污类型的财产类型犯罪,所以故意杀人罪适用这个的可能性比较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近亲属包括哪些人一、近亲属包括哪些人?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二、近亲属的范围影响到......


·关于侵占罪是否是公诉案件
      按常理我们都知道国家对犯有罪行的公民处以相应的法律处罚,而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有公诉和自诉案件,一般自诉案件都是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棚户区改造赔偿标准
      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


·驾车多久算疲劳驾驶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指的就是疲劳驾驶。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


·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足规定年限如何处理
      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是一个分界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年龄不......


·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
      一、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误买凶宅要怎么办,误买凶宅应如何维权
      “凶宅”不是封建迷信,只能说是一种忌讳,也可以算是一种民间习俗,其作为一种意识评判在老百姓心目中是真实存在的。因此,买房时若是买到“凶宅”相......


·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一、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一)调查取证  1、整个调查取证......


·我国专利权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专利权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补写借条有效吗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可能因为经济上有些拮据,需要向他人或者单位借款,这时候就需要写借条给对方,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写借条,然后再拿到钱款,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