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这种情况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以工亡待遇进行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综上所述,建筑工人因病在工地干活猝死的,一样被认定为工伤,这样家属可以拿到丧葬费、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其中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工人年收入的二十倍。家属要带上工人死亡证明、火化单等材料,去建筑单位申请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


·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一、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吗?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


·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


·酒后驾车撞人怎么处理,开车撞人的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的行为本身就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这个时候肯定就会依法对驾驶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另外,因为这样的行为很危险,实际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


·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您现实的生活中每天都是会发生着各种不同的交通事故的,当然在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下与速度开的极快的摩托车之间也是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机......


·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不管是大型的商演或者是您常见的小型的商事演出,商家和演出方为了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在都是要签订具体的演出......


·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有责任的需要赔偿处理,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但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工伤医......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如果因各方面原因导致合同中的购房者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呢?根据现行相关法......


·一、破产后怎样分配破产财产?
      一、破产后怎样分配破产财产?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国有企业在破产前为维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3、破产企业欠职工集资......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
      保姆因病身亡不属于工伤,保姆与雇主司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