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和护理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疾的,其误工费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而不是3个月或100天。但是,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医院的病假条,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工资的证明(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超过2000元(按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受害人应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受害人不用办理完税凭证。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所以说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一定的赔偿费用,一般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补助费用等,那么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事故造成的实际后果以及受害人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当对方拒绝支付也是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
      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的,法院往往不予认可。怎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呢?处于分居状态......


·证明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证明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证明商标注册流程具体如下:申请书件的准备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催款通知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催款通知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属于发现请求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


·缓刑考验期犯罪如何处理
      虽然可以对罪犯判处缓刑,但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如果没有成功的经受住考验,那就还是要被执行原判刑罚。而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中规定的缓刑考验期不......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有什么新规定 新的解读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有什么新规定新的解读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新《民法典》意定监护有什......


·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的认定
      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的认定合同诈骗是诈骗犯一种常见的手段,他们往往一开始就打算通过合同的漏洞达到非法占有别人财产的目的。在合同签订之前通常无......


·一般证人作伪证,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
      一般证人作伪证,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证人都有如实作证的义务,证人作证前,需要签署保证书,保证其证言真实。如果作假的,可能会受到公安司法机......


·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
      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消费中的发票和收据其实是完全不同的,其中发票需要商家交税,同时也可以让消费者报账。于是,一般情况下商家都是不会主动开......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一、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