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产品质量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产品质量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我国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申明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2、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3、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4、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三、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有两种方式:1、 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这是指承担产品的瑕疵责任。产品售出以后,消费者在使用中发现其性能达不到说明书的要求或者出现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这时销售者应对产品进行修理或者更换,经修理、更换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的,应予以退货。2、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就产品质量问题,如果能够在私下和销售方或生产厂家达成赔偿协议的话,这是最好的,问题是,有的时候消费者只不过是觉得个人的力量太过单薄,因此,对于对方提出来的一些赔偿方案,就算本来都不符合法律制度也在上面签字了,其实没必要这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合同需要哪些程序
      签订合同需要哪些程序很多经济活动都需要当事人签订合同,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合同的签订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具体来说,签订合同有哪些程序呢?很......


·一、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起诉状如何书写?
      一、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起诉状如何书写?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全责什么后果?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全责什么后果?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但是负全责的虽然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却要接受交警部门的批评教育。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危......


·一、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支付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支付补偿的情形是什么?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


·重庆市工伤鉴定10级怎么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受伤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大大小小的受伤一直存在,但是在工作中受伤就会属于工伤,如果受伤严重对于受害者来说是比较难受的事情......


·增加股东需要修改章程吗?
      增加股东需要修改章程吗?公司增加股东必须修改章程,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且办理变更手续后,增资扩股、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都......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


·中山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中山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计件收费: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事故是指从医人员违反条例、法规等造成就医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根据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


·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专利吗?
      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专利吗有当地版权中心给软件申请者最终下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就是一种法律上的凭证,该著作权登记证书能够证明软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